李隼,担任学校党委副书记、校长,中山大学哲学(伦理学)博士、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、中国社科院应用伦理研究中心伦理学博士后。中国教育学会理事,深圳市督学,广东伦理学会副秘书长,深圳市卫健委伦理专家委员会委员,南方医科大学深圳恒生医院生殖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,曾主导创建深圳大学医学人文中心,担任首任负责人(副主任主持工作),深圳大学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,深圳大学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。
深圳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兼职教授,深圳大学伦理学、思想政治教育(德育方向)专业硕士生导师,深圳大学师范学院硕士生导师,华南理工大学荣誉演讲教授。罗湖教科院附属学校创校校长,深圳市行知职业技术学校/深圳市行知综合高中校长,罗湖区教育局高层次引进人才。学术研究领域为伦理学基本理论问题、医学人文教育、生命伦理和科技伦理、应用伦理学前沿问题研究。在中国社科院、北京大学、中山大学、深圳大学从事教研工作近二十年,在“第八届世界生命伦理学大会”发表主题演讲,主持或参与省部级、国家级课题十余项,在CSSCI来源等期刊发表20余篇学术论文。担任国内主要城市数十家主流媒体的特约或首席评论员、专栏撰稿人,其中包括中央电视台、凤凰卫视、深圳电视台、《中国青年报》、南方报业集团(《南方都市报》《新京报》)等较有影响力的主流媒体。